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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经质的少爷迟钝的流浪儿

我却觉得相比那个王爵的狂躁,在上面踩几下可能是最简单的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床单系在床角,抛出窗,抓着它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我这种事是很熟练的,但一个月的细养和实验让我的素质越发差,到一半时我突然失去了握力,摔到了地上,所幸下方是柔的草坪,但骨还是像错位一样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知路怎样走,这个地方繁华的像天堂,有穿着华丽的人走在街上,我只能用力跑出城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从来都是个野孩子,前不久才有了教养。以前我在街上晃,没事干的时候就喜欢去山上坐着,爬到最高的地方,能看得很远,于是我到找山,走过草地,穿过林子,我的脚已经磨烂了,衣服也破了很多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爬上高山,前方有个小镇,不是我所熟悉的,但是我可以去问个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找到了一位中年的妇人,问她莱德思镇在哪儿,其实我并不是很确定小镇是否叫这个名字,以前我在镇牌前经常看到几个字母,熟悉到可以画出来,但那时不识字,后来少爷教我认了字,我才知那个地方叫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面色变得有些奇怪,问我:“是说莱格斯镇吗?你要去那儿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的。”我点

        她上下扫视我一遍,打量我一会儿,说:“那边可不安宁,你还是别去了,你去很容易被抓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被抓走?为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妇人凑近了我:“最近那个镇子里经常有小孩被抓走,大概就是你这个年纪,而且...”她看着我的眼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据说都是灰色眼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摸上眼睛,对她笑了笑:“您告诉我方向吧,我家人在那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往那个方向走,穿过一个森林,记住,一定要直着走,偏了会到另一个森林。”说着她递给我一绳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向她过谢,走向那个森林,绳子在后始终是直着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妇人没说大概的时间要耗多久,我只能不停地走,野果和溪水都能勉强填肚子,我的上因为叶片多了很多条划痕,它们在溃烂,即使我经常用清水洗,它们也在逐渐扩大,就好像我这个人没有自愈的能力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小镇的镇牌从来没有那样令人温过,上面是熟悉的字,其中一个被一团东西挡住了,我走过去的时候看了一样,先是惊诧,因为那是人的脑袋,再是不敢置信。

        杰思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家?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他连死的时候都是皱着眉的,我不解于他突然的死亡以及这个示威般的人,我抓住一个人,问他:“被挂在镇牌上的人干什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人正要解释,看向我眼睛时,却突然出恐惧的表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大声说:“这里有灰瞳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堆人跑了过来,抓住我,把我放到一个破旧的车上

        我想到了那位妇人之前说的小镇里有很多灰色眼睛的人被抓走,但是无法再深想下去了,我觉得我的脑子好像堵住了,又晕又疼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被送向未知的地方,可是我才来到这个熟悉的地方不久,我还不想走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简陋的车上的时候,我透过木材裂开的隙看到车夫此时正在驾驶经过的地方――那个森林里被开了一条路,野蛮的开路,像是光凭车子多次的经过所导致。

        车子停了,地方到了,我怔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因为熟悉的建筑,不是因为路旁没有了漂亮的薰衣草,是因为我看到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先生您看...”车夫边搓着手边笑的谄媚,“我给您带来一个灰瞳的漂亮小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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