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曼拉过他脏兮兮的手,看到十崩断的指甲愣了下。她没再说话,低仔细地把他满手的泥巴一干净。
晚上,云凌一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。梁曼猜,他定是在难过兔子没了。
这下可完犊子了。荒郊野岭的,不会是被什么野兽给叼走了吧?可是他神功护,一般人物都奈何不了他。怎么会…
噩梦惊醒,他猛地坐起。眼前是蒙蒙的金光,他知,这是火光。
肉串被对方轻轻撞了一下。耳边的人挥着肉串朗声:“掌门,干杯!”
……
梁曼本想将它放归野外,但见云凌不停抚摸对方,便问:“掌门想养它吗?我们可以把它留下!”
云凌迟疑了下:“我,不会养。”
掌门在山上从没见过这些茸茸的小动物。好不容易近距离接一次,嘴上虽然不说,但看得出来他其实相当喜欢。但没想到,没等稀罕热乎兔子就跑了,他心里八成是在为此事伤心呢。
梁曼并不看他。她认认真真地看着火光,嘴里轻轻地说:“但是掌门不一样呀。掌门是掌门,兔子是兔子。就算眼睛真的治不好了,你也不是我的负担。你可以随便依靠我,我不会嫌麻烦…”
第二天起来后,梁曼打算去捕鱼。眼见着喊了掌门好几声也没叫醒。梁曼心想他昨晚上因为伤心一直没睡着觉,早上多睡会就多睡会吧。反正自己一会儿也就回来了,也不必非要叫他一起。
这次的战利品除了野猪以外,还有一只受了伤蔫了吧唧的兔子。
兔子兄生无可恋地窝在云凌怀里。并没有对组织的这一批准表示出热切与激动。
梁曼站起转了一圈:“放心,这家伙瘸了跑不远!”
天渐渐黑下去,梁曼找了整整一天。最后,还是在之前的一个陷阱里发现了云凌。
云凌摔坐在坑里,四周被轰开的泥土飞溅的到都是。他浑上下脏兮兮的,衣服被树枝刮的一一满是口子,脸颊上也全是片片伤。
*预计后天那啥啥!
“…我把兔子放走了,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属于森林的。不是因为嫌弃它没用。”
云凌克制地低声:“不见了。它…”
云凌循声抬。他慢慢望过来。
看得出来,峰花很喜欢兔子兄。这一下午,他无论上哪都要将它抱在怀里。哪怕是急着赶路,一只手拿着盲杖另一只手也要托住兔子不放。
云凌任由她左转右转着检查伤势。他垂着,眉也耷拉着,嘴也扁扁的。一声不吭。
梁曼兴致:“没关系!只要组织需要它人民欢迎它大家喜欢它,那它就是我们小队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了!咳!”她咳嗽一声,装腔作势地严肃,“经组织批准,即日起,兔子兄已成功加入我们团队!让我们热烈欢迎兔子兄,恭喜你!你已经成为了森林之王左膀右臂中至关重要的一枚大将!”
兔子兄慢吞吞地趴着不动,并没有用餐的意思。
“…不是早就说过了吗?我要带着你,我们两个一起走出去。”
两人都没说话。
云凌克制地微微勾一勾嘴角。他小声应和:“干杯。”
回去时,看到峰花期待的神情,梁曼实话实说:“兔子兄跑了。”
梁曼随口:“怎么啦?”
耳边,有树枝被折断丢进火堆里的噼啪声。她没睡。
梁曼痛呼一声将兔子放开。兔子兄则趁这个机会一蹦一蹦地消失在草里。梁曼想了想。算了算了,强扭的瓜不甜,何必为难一只向往自由的兔子。
“无论发生什么,我都不会丢下你的。我发誓。”
梁曼在旁忙着拾掇柴火:“新同事刚入职都会有点社恐的啦。某关系啦,过两天熟悉熟悉就会好嘟啦。”
梁曼蹲在草里一把逮住了这个诈的家伙。没成想兔子兄急眼了,又是蹬又是在空中转着圈晃,实在神得很。最后见实在跑不掉了,竟然扭过来往梁曼手上咬。
结果等她滴溜着一串鱼回来,却发现峰花不见了。
等到晚上。云凌规规矩矩地将兔子兄放在营地上,在旁边为它摆了一些浆果和树叶。云凌坐在兔子对面,十分慎重:“你可以吃饭了。”说着又把东西往前推了推,“请。”
晚上,云凌了个噩梦。他情不自禁地大喊:“别走!等我!”
梁曼吓得要死,的亏里面没有插箭,不然这下指定是完了。梁曼把他捞出来,急问:“掌门怎么摔进陷阱里也不喊人呀?我到找你都找不见,可吓死人了…”
过了会儿,兔子兄悄悄趁两人没注意瘸着一蹦一蹦跑远了。等云凌左摸右摸发现没有了,才有些慌张地站起。
见掌门脸上有些失落,梁曼安:“哎呀没关系。跑了就跑了嘛!一只瘸兔子,留着也是负担,没用。不要就不要啦,以后有机会咱再养只健康兔子嘛。”
他默默坐在坑里,到都狼狈不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