些诧异,偷偷地瞄了她一眼,随即苦涩又窃喜。这样又这样杂的艳香,也只有花街的男人会用,她的
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,脸上的红晕未散,手指也微微发
。
他什么都不会,他只会干笨活和简单的家务,只会脱掉衣服僵
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他
本
不上
小伶的夫郎。
下人,就
下人吧,他会努力赚钱,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。
本该在手腕上的那只链子,被他小心翼翼收进了衣袖内兜里,然后被宋伶一把扯出来,强行
在了他的手上。
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,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。乡下男人的感情蓄委婉,几
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爱,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,更不识诗书礼义,笨拙得过分,说不出任何甜蜜话来回馈于她。
“……好。”
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,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去
过这种事情,他哀求着她不要再
这样不乖的坏孩子,就是在那一天,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,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。
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也没关系,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,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。只是拉手,他就已经很开心了,如果因为手太
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,他也还是会难受的。
或许不仅限于此,他伤痕累累的肌肤,干枯分叉的发,总是布满疲惫的脸,还有那双一接
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
凸现的脚。
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子,试探问
:“秋时,要不买副手套吧?”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,或是磨得发红,但是他很容易多想,对自己又苛刻,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。
“好。”可是他这样的颜色,真的不会太扮
吗?算了,妻主喜欢看就好,而且也不贵。
“我喜欢喝杂粮米粥,妻主。”他没有说谎,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。
男人果然不该多闲事,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,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
子,没能等到小伶回来。
“不许摘下来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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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买。妻主,我。”
以前他不懂事,被当骑都能提起情
,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。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,如果妻主不想要他,那他就不该动情,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,现在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忍耐。
“嗯。”
“那你喜欢吃什么?”
“妻主,我不喜欢吃,你要吃吗?”他摇摇。
那个人说,花街的男人会的扑上来,还会各种各样的姿势,叫的又柔媚好听,比他这副僵
单薄又老态驼背的
子不知
要好了多少倍。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
来,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
和
。
“秋时,你这个发带好不好,我想看。”
“秋时,你要吃糖葫芦吗?”
“好吧,你就当是,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,才这样的吧。”
果不其然,他的脸色发白起来,相握的手也想退出去。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,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。
“秋时,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,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子。”